记者近日获悉,68岁的农业部财务司原司长孙鹤龄,因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被依法提起公诉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公诉机关指控,在蓝田股份上市后,孙鹤龄于1996年8月6日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瞿兆玉给其女、妻妹购买了共计10万股内部职工股份,当日孙鹤龄获得股票差价款共计96.8万元。后其女、妻妹抛售上述股票,共非法获利488.69万余元。
2003年7月,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蓝田一案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。2004年11月,湖北省高院作出判决:瞿兆玉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
时隔数年之后,孙鹤龄也将被推上被告席。
有律师分析,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,孙鹤龄通过瞿兆玉给其女、妻妹购买职工股的行为,很可能构成受贿罪中的索贿情节,这将比普通的受贿更为严重,一旦被认定,将会被依法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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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商报